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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2日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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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全街及茂蘿街土地刊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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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

     地政總署今天(11月2日)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位於大角咀福全街╱杉樹街,和灣仔茂蘿街╱巴路士街的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進行兩項市區更新計劃。

 

     兩項計劃需要收回合共84個私人土地業權,其中80個位於大角咀,4個位於灣仔。

 

     有關土地在收地公告張貼日起計3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業權的詳情今天刊憲。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權人除獲得法定補償外,還可按情況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

 

     合資格的商戶可選擇特惠津貼,代替因商業損失或受滋擾而作出的法定補償申索。

 

     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安排,或選擇特惠現金津貼以代替安置安排,有關的安置單位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後,該兩幅面積分別約560平方米及780平方米的土地,將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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