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表示,減費可降低渡輪營辦商的營運成本,使船費有更大的下調空間。所有跨境渡輪營辦商已承諾在渡輪票價中,全數反映4元減幅。
《200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輪終點碼頭)(修訂:調低費用)規例》及《2007年商船(本地船隻)(費用)(修訂:調低費用)規例》明天(7月6日)刊登憲報,下周三(7月11日)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