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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19日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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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撤電召的士臨時上落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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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

     運輸署署長黃志光表示,關於電召的士在機場載客的位置,已與業界達成共識;本周日(7月22日)中午12時起,取消在4號停車場的臨時上落客區,所有電召的士需到3號停車場,或其他的士上落客點上落客。

 

     當局將改善配套設施,包括盡快在3號停車場加建臨時上蓋,並增加指示牌,以便乘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對業界與當局達成共識表示歡迎,並相信新安排可為機場的運輸服務帶來新秩序。

 

     黃志光今天與的士團體、電召的士人士、機場管理局及警方代表開會,討論電召的士在機場的載客位置。

 

     他會後向記者說,與會者均認同,在機場的客運及貨運與私家車應分流。

 

     上周起實施的新措施,即所有輕型貨車及的士只可於3號停車場停泊,不可進入1號、2號及4號停車場,至今運作暢順,當局繼續在機場實施客貨運及私家車分流安排。

 

     與會者同意,由7月22日中午12時起,取消在4號停車場設置的臨士的士上落客區,所有電召的士需到3號停車場或其他的士上落客點上落客。

 

     黃志光指出,新安排是經過的士業界、機管局、警方及運輸署多方商討才達成,是公平及合理的;並相信新安排有助警方執法。

 

     他強調,警方絕不容許機場出現非法活動,輕型貨車只可載貨取酬,不可載客取酬;目前機場容許輕型貨車在指定地方落貨,不等如他們可以進行其他非法活動;當局也會嚴打的士折扣黨。

 

     鄭汝樺表示,新安排可為機場的運輸服務帶來新秩序,並有規範及順暢地為香港市民及旅客提供優質服務。

 

     她期望運輸業界繼續與當局保持密切溝通,就彼此關注的事項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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