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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教訓: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將適當地修改有關建築事務監督行使酌情權的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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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接納西灣河發展項目獨立調查小組報告的結論和建議,以及跟進報告提出的其他觀點;並指出,部分建議經已落實。
他透露,正檢討鼓勵環保和創新樓宇的政策,並因應小組的建議,擴大內部工作小組和加快工作,務求在6 - 9個月內完成工作。
西灣河發展項目獨立調查小組今天發表報告,認為前建築事務監督梁展文處理該項目時,除了豁免公共交通總站的決定,其他決定均屬恰當合理。
部分建議已落實
小組指出,若該發展項目的高度、體積和密度均屬過量,原因在於法例管制不足,故須恢復對建築樓面面積上限的管制。有關詳情,可瀏覽這裡。
孫明揚今天中午在政府總部向傳媒表示,感謝小組的審慎和深入研究;並指出,接納西灣河發展項目獨立調查小組所作的結論和建議,以及跟進所提出的其他觀點。
他說,部分建議經已落實,包括把公共交通總站計入樓面面積。至於在地契條文加入最高樓面面積,作為控制發展的高度、體積和密度的措施之一,孫明揚指出,已展開研究建議是否可行的工作。
他表示,檢討鼓勵環保和創新樓宇政策的工作經已展開,並因應小組的建議,擴大內部工作小組和加快工作,務求在6 - 9個月內完成工作。
無申請個案積壓
檢討涉及措施的成效,對建築物高度、密度和體積的影響,以及應否在地契上加入最高樓面面積的限制。
孫明揚重申,現時建築事務監督審批發展商申請的制度沒有大問題,建築事務監督處理申請時也須獨立處理,並受法例規限。
然而,他認為,制度或有不足之處,將作出改善;並因應報告的建議和汲取今次事件的教訓,適當地修改有關行使酌情權的指引。
孫明揚強調,當局已盡量加快處理發展商補地價的申請,而嘉亨灣事件並沒有令有關申請個案積壓。
至於事件是否涉及公務員的紀律問題,孫明揚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將研究報告內容,才決定是否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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