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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有責:政府建議,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其業主須聘請合資格人士驗樓,確保樓宇狀況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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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表強制驗樓公眾諮詢文件,建議私人樓宇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業主,均須聘請合資格人士檢驗,並提出兩個以不同力度規管業主的強制驗窗方案。
諮詢文件已上載這裡,諮詢期至明年1月31日。若建議取得社會共識,政府便立即籌備立法工作,期望在2007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天公布有關計劃的公眾諮詢詳情時表示,推行強制驗樓計劃有其必要性和急切性。
孫明揚說:「今年初發布的『樓宇管理及維修』第1階段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市民認同確保樓宇狀況良好,包括承擔所需費用,是業主的責任。社會普遍傾向支持政府推行強制驗樓。」
建議不令業主負重擔
政府是建基於這個共識,推出第2階段的「樓宇管理及維修」公眾諮詢,就擬議強制驗樓計劃的執行細則等諮詢市民。
政府擬訂有關計劃,是以5項原則為依歸:
•計劃只涵蓋必要的檢驗項目,在保障公眾安全之餘,不會對業主造成沉重的負擔;
•計劃必須簡單易明,易於遵行;
•雖然業主有責任確保樓宇狀況良好,並負擔所需費用,但要讓有需要的業主得到適當的協助;
•計劃有配套措施,以確保服務提供者的質素;
•計劃必須易於執行。政府應緊守「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以減低社會整體因遵行計劃而付出的成本。
兩個方案防窗戶墮下
根據以上的原則,政府擬訂了以下的強制驗樓計劃細則:
•私人樓宇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業主均須聘請合資格人士(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檢驗樓宇和進行由檢驗人員所訂明的維修工程;
•每7年驗樓1次,年期由屋宇署上次發出驗樓通知書予業主起計算;
•檢驗項目主要涵蓋公用地方,如外牆、結構物、排水系統、消防安全樓宇組件及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
鑑於今年發生了多宗窗戶墮下事故,政府除即時推出多項措施協助業主維修窗戶和加強公眾教育外,也在今次的諮詢文件中,提出兩個以不同力度規管業主的強制驗窗方案,包括定期驗窗和要求業主在某時限內一次過檢驗窗戶。
擬設自願樓宇評級制
由於窗戶數目龐大,加上要進行窗戶檢驗和維修時往往需要進入私人地方,並需要考慮市民負擔和落實強制驗窗方案所牽涉的資源和實際的執行困難,因此,將小心聽取各界意見,才作出決定。
為了讓業主更容易進行驗樓和加強窗戶安全,將推出支援措施,包括確保服務提供者的專業資格、向服務提供者發出指引及訂明檢驗和維修的標準、審核所提交的報告、為業主編印檢驗及修葺須知,以及請非政府機構印發收費水平指南等。
政府還會考慮設立由非政府機構運作的自願樓宇評級計劃,運用市場力量,讓管理及維修良好的樓宇可獲優良評級和嘉許,以及考慮豁免於強制驗樓計劃。
當局也積極研究改善現有解決樓宇管理維修糾紛的機制,並另設簡單的解決糾紛渠道的需要和可行性。
研解決管理糾紛機制
由於涉及許多複雜的法律和資源上的考慮,故需小心聽取市民意見,才決定未來方向。
孫明揚說:「政府在過去多個月已落實連串短期及中期措施,這些支援計劃受到公眾歡迎,並展現了妥善保養樓宇的好處。
「在這個穩固的基礎上,政府將進一步為業主提供協助。」
因應在深水�推行的聯合辦事處試驗計劃有效地協助市民處理樓宇滲水問題,政府將推展為期3年的計劃,在多區設立同樣的聯合辦事處,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生署合作,協助業主解決有關問題。
多區推處理滲水計劃
房屋協會和市區重建局已同意加強對業主的財務及技術支援,包括提高資助上限,幫助更多樓宇成立法團等。
強制驗樓公眾諮詢期至明年1月31日止。諮詢期內,當局將與立法會、區議會、業界和專業團體交換意見。
當局在11月及12月,分別在上環、尖沙咀、荃灣及北區舉辦4場公眾諮詢大會,聽取市民的意見。
市民可把意見傳真至2845 3489、電郵至bmm@hplb.gov.hk,或郵寄至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9樓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市區更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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