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決定,清水灣半島南約190公頃的原始樹林和天然山坡,劃作自然保育區,相思灣的潮間沙灘和由東面延伸至南面的天然海岸線,面積約36公頃的土地則劃作海岸保護區,以保護該區的天然環境。
規劃區內約37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範圍包括6條鄉村;約0.2公頃土地則劃作住宅(丙類)地帶。
城規會今天公布清水灣半島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取代清水灣半島南發展審批地區核准圖。
規劃區逾四百公頃
規劃區面積約425公頃,北接相思灣,西面和東北面為清水灣郊野公園,東面濱臨清水灣,西南面為大廟灣。
該區的整體規劃意向,是保護原始的自然環境免受發展侵佔,並把住宅和鄉村發展規定在已發展完備的地區進行,避免令該區有限的基礎設施負荷過重,以及為發展陸上和水上康樂活動,締造適合的環境。
為保護區內的天然環境,約190公頃的原始樹林和天然山坡,劃作自然保育區,而在相思灣的潮間沙灘和由東面延伸至南面的天然海岸線,面積約36公頃土地則劃作海岸保護區。
約28公頃位於鄉村住宅區和沿路草木茂密的土地劃作綠化地帶,作為發展區的界限,並提供土地作路旁市容設施。
六鄉村屬發展地帶
約37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範圍包括5條認可鄉村,即下洋(包括茅莆、小坑口和兩塊田)、相思灣、大坑口、大環頭(包括大坳門和蕉窩)和布袋澳,以及非認可鄉村的下洋新村。
約0.2公頃土地劃作住宅(丙類)地帶,而兩幢現於清水灣道旁、大環頭東北面的單座住宅已納入此地帶內。
劃為休憩用地的土地約2.4公頃,包括清水灣第1和第2灣泳灘,以及天后古廟和布袋澳村附近的兩幅休憩用地。
兩幅共約0.5公頃的土地劃作康樂地帶,以反映清水灣第1灣及相思灣海灘的水上康樂和相關用途。
約121公頃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包括清水灣鄉村俱樂部、布袋澳村和大廟灣的兩個現有碼頭。
百二公頃指定用途
約2.4公頃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包括湛山寺、兩所安老院、天后古廟和其他政府及社區設施,供當地居民和旅客使用。
載有修訂項目的清水灣半島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SK-CWBS/1),已上載城規會網站。
任何人士若就有關修訂作出申述,可於9月22日前向城規會秘書送交書面申述;地址為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有關的申述可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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