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就實施《2004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諮詢業界意見,諮詢期至11月中,本月19日將舉辦論壇,期間也會舉行簡介會。
立法會今年7月7日通過《城規(修訂)條例》,以提高規劃制度的透明度及簡化城市規劃程序。該條例將於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所指定的日期開始生效。
為配合修訂條例的實施,當局草擬了8份有關新程序和規定的城市規劃委員會指引,現在進行諮詢。
這些指引,主要涵蓋:
•提交╱公布與新制圖程序相關的申述;
•意見和進一步申述的規定;
•提交╱公布各種規劃申請的規定;
•就規劃申請取得業主同意或通知業主的規定;
•申請人╱建議者遞交進一步資料的處理方法;
•要求延期考慮申請的處理方法;
•臨時規劃許可的續期及延長履行規劃許可附帶條件的時限;
•延期展開已批發展及新的A類及B類規劃許可修訂。
規劃署表示,在落實並公布有關規劃指引前,將考慮業界團體的意見。
諮詢文件及8份草擬指引已上載規劃署網頁,或向規劃署規劃資訊及專業行政小組查詢,地址為香港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7樓;業界也可透過電子郵件(enquire@pland.gov.hk)查詢。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