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天宣布,經過審慎考慮後,決定毋須對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大綱草圖提出修訂建議,因為反對者的關注已獲得處理,故維持西九龍文娛藝術區修訂項目。
城規會7月11日把1幅預留發展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土地,改劃為「藝術、文化、商業及娛樂用途」地帶後,共收到11份反對書。
其中10份反對書與文娛藝術區的規劃和發展事項有關,主要關注到把該區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是否適合、對文娛藝術區的規劃管制、城規會在計劃的發展過程所擔當的角色,以及對鄰近發展的影響。
城規會表示,由於規劃意向是把該土地發展成為綜合藝術、文化及其他商業和輔助設施的地區,把文娛藝術區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藝術、文化、商業及娛樂用途」地帶是合適的。
由於該區大部分發展項目,都會在外型獨特的天蓬之下,建築物的高度將受限制。
因此,發展密度及整體建築規模得到有效管制,城規會對此感到滿意。文娛藝術區也會按照大綱草圖原來的建議,提供相等面積的休憩用地。
此外,工程項目的建議者須進行詳細的技術評估,確保該項發展對交通、環境以至基建設施,均符合持續發展的要求,城規會也滿意這方面的安排。
城規會獲得到政府明確承諾,在挑選合適的發展建議的不同階段諮詢該會的意見。
城規會的意向是,當獲選的發展方案達成協議後,便會在大綱草圖加入發展規範,例如總建築樓面面積、地積比率和樓宇最高限制,讓公眾查閱和評論。日後如對發展規範作出任何修改,均需要獲得城規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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