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5月9日    
城市規劃
*

城規修訂條例5月21日呈立法會

*

     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今天刊登憲報,並於5月2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草案將簡化及加快城市規劃程序,提高規劃機制的透明度,以及加強對鄉郊地帶違例發展項目的執法管制。

 

     根據條例草案,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將加快製作法定圖則的程序,把新製及修訂圖則的展示期,劃一為一個月,讓市民遞交意見書。

 

考慮意見時間減至六個月

 

     該局將把考慮意見書的時間,由現時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

 

     為使市民有足夠時間回應圖則中的建議,該局將在圖則公開展示期屆滿後,再預留四周,讓遞交意見書人士提出額外資料,支持他們的意見。

 

城規會將下放權力

 

     條例草案建議,已核准的發展計劃如要修訂,可豁免再申請規劃許可,並建議進一步把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權力及職能,轉授予轄下的小組委員會及公職人員,簡化審批規劃許可的程序。

 

     為了增加規劃制度的透明度,申請修訂圖則或規劃許可的人士必須獲得有關土地擁有人的同意或通知有關的土地擁有人。

 

     城規會也須在有關土地張貼告示,或在報章刊登通告,公布所有修訂圖則和規劃許可的申請,讓市民提交意見。

 

     修訂條例草案也包含條文,改善及加強對新界鄉郊地帶違例發展的有效執法管制。


返回頁頂
* 護幼教育基金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