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今天刊登憲報,並於5月2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草案將簡化及加快城市規劃程序,提高規劃機制的透明度,以及加強對鄉郊地帶違例發展項目的執法管制。
根據條例草案,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將加快製作法定圖則的程序,把新製及修訂圖則的展示期,劃一為一個月,讓市民遞交意見書。
考慮意見時間減至六個月
該局將把考慮意見書的時間,由現時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
為使市民有足夠時間回應圖則中的建議,該局將在圖則公開展示期屆滿後,再預留四周,讓遞交意見書人士提出額外資料,支持他們的意見。
城規會將下放權力
條例草案建議,已核准的發展計劃如要修訂,可豁免再申請規劃許可,並建議進一步把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權力及職能,轉授予轄下的小組委員會及公職人員,簡化審批規劃許可的程序。
為了增加規劃制度的透明度,申請修訂圖則或規劃許可的人士必須獲得有關土地擁有人的同意或通知有關的土地擁有人。
城規會也須在有關土地張貼告示,或在報章刊登通告,公布所有修訂圖則和規劃許可的申請,讓市民提交意見。
修訂條例草案也包含條文,改善及加強對新界鄉郊地帶違例發展的有效執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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