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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16日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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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公眾地方非法賭博納入扣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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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10月16日)通過,將「在公眾地方非法賭博」及「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納入屋�管理扣分制,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在公眾地方非法賭博」納入扣分制後,違例住戶一旦在《賭博條例》下被定罪,房屋署毋須事先警告,即被扣5分。

 

     租戶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房屋署毋須事先警告,即扣7分。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張炳良解釋,利用公共屋�單位作非法用途,屬嚴重違反租約條款,房屋署可終止其租約。不過,若違法者僅屬認可住客,有關租戶又不知悉單位作非法用途,房屋署則難以發出「遷出通知書」。

 

     過去3年,共有71宗涉及非法使用出租單位的個案,但房屋署只發出44張「遷出通知書」予有關租戶。

 

     截至本月初,房屋署共錄得6,564宗扣分個案,涉及6,270戶,當中238戶被扣10分或以上。若租戶於2年內被扣16分或以上,房屋署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

 

     至今為止,有12戶被扣達16分或以上,其中2戶自願交回單位,房屋署向其餘10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已收回8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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