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質素及安全總監梁�賢指出,正就威爾斯親王醫院1宗病人被錯誤經脊髓注入化療藥物長春新鹼的事故,與有關家屬商討賠償的問題;並強調,醫管局沒有迴避事件的責任。
他指出,會統一各醫院的指引,並期望可加強醫護人員有關錯誤使用藥物的風險管理。
梁�賢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在收到專責調查委員會有關威爾斯親王醫院化療醫療事故的報告後,已分發予所有醫院及專科供參考,因為報告有指導的作用,如臨床的覆核程序方面。
他指出,了解前線醫護人員面對眾多病人和繁複程序,壓力重大;並呼籲他們正面看待這次事件,以及做好覆核的工作,便能把出錯的機會減到最低,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梁�賢表示,接納專責調查委員會的建議,即根據國際指引,為所有進行脊髓化療的公立醫院訂立標準運作程序,以改善現有施行化療的制度。
指引須清楚註明:只可由曾受專門訓練及指定的腫瘤科職員負責進行有關化療程序、正式核對藥物程序、使用指定的容器運送及儲存脊髓注射藥物、有關藥物的標籤,以及注射藥物的地點安排等。
留意到部分醫院採用注液袋來來運送長春新鹼,但部分卻使用其他容器,梁�賢說,有需要統一各醫院有關這方面的指引。
至於加強員工培訓,梁�賢指出,希望能安排醫護人員在執行臨床工作以外的時間,接受正規培訓,了解使用抗癌治療藥物的潛在風險,以預防同類醫療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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