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推行的「屋�管理扣分制」新增3項不當行為,令扣分項目的總數增至25項。
新增的不當行為包括:造成噪音滋擾(扣5分)、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扣7分),以及在住宅樓宇內的密封式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的香煙(扣5分)。
房屋委員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天通過新增3項不當行為,並調整3個項目的罰則。
單位積垃圾扣七分
經調整的罰則包括:
•「在出租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生滋擾」,從扣5分增至扣7分;
•對於高空擲物可能造成傷亡的住戶,引用《房屋條例》第19(1)(b)條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
•進一步簡化警告機制,發出書面警告以1次為限。
各項新措施明年1月1日起生效。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蔡涯棉表示,「扣分制」自2003年8 月推行以來,屋�的�生環境得以大大改善;租戶對屋�清潔的滿意程度,由2003年的52.1%,升至今年的68.6%。
屋��生大有改善
關於清潔、�生和滋擾的投訴個案亦見減少,由2005年第1季的287 宗,降至2006年第2季的114宗,減幅達60%。
截至今年8月底,房屋署共錄得5,048宗扣分個案,涉及4,889戶。
其中148戶,即3%因觸犯兩項或以上不當行為被扣10分或以上。租戶凡於兩年內被扣累計達16分,房屋署將終止其租約。
至目前為止,共有8戶因觸犯「扣分制」事項而被扣16分或以上;其中1戶自願交回單位,7戶接獲「遷出通知書」。
接獲「遷出通知書」的租戶中,1戶沒有上訴,退回單位;6戶則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其中兩份「遷出通知書」經「上訴委員會」修訂,及後租戶在一段時期內行為良好,「遷出通知書」因而獲得撤銷。
另兩份遷出通知書則確定執行,餘下兩宗個案已排期於上訴委員會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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