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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6日
產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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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美」美顏霜水銀超標須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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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美」美顏霜
立即停用:「金聖美」美顏霜的水銀成分,遠超國家的化妝品�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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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署今天證實1宗水銀中毒報告,並呼籲市民立即停用名為「金聖美」的美顏產品;並已設立熱線2125 1133,接聽市民查詢。有關個案已轉交海關調查。

 

     熱線今天運作至晚上8時,周一(10月9日)起在辦公時間內接聽市民查詢。

 

     有關個案的患者是名34歲、聲稱曾使用該這產品的女子,因足部及面部腫脹,9月14日到伊利沙伯醫院求診,發現血液含高水銀量。

 

     該名女子表示,曾使用「金聖美」美顏霜,以及兩種沒有標籤的美顏霜;有關產品均是今年較早前從深圳的朋友取得。

 

     醫院管理局的毒理參考實驗室從她取得該3種產品作化學分析,結果顯示,「金聖美」美顏霜的水銀成分為百萬分之74,810,其他兩種美顏霜的水銀成分,分別是百萬分之31.5及百萬分之38,040。

 

     國家標準的化妝品�生標準列明,化妝品水銀限量為百萬分之一。根據歐盟有關化妝品的指令,水銀不可成為化�品的成分,但容許如在良好製造過程中,技術上不能避免產生微量的有關物質。

 

     �生署設有有效的機制,監測重金屬中毒個案。今年至今未有收到與其他美顏霜有關的水銀中毒報告。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不得進口、製造或供應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一般或認可的消費品安全標準規定,否則即屬違法。

 

     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罰款最高10萬元及監禁1年,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消費者如對不安全消費品有任何疑問或投訴,可致函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1樓海關消費者權益保障及檢控事務科,或致電海關熱線2545 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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