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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20日

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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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回收食物架構細節年內呈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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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生署署長梁永立表示,構思中的食物安全中心旨在合併不同部門的專家,加快食物化驗的流程;建議細節今年年底呈交立法會。

 

     他指出,會就是否需要把更多食物禁用物質加入現行法例聽取專家意見,並希望盡快引入管制珊瑚魚的制度,賦予食環署回收的權力,以便為管制活魚作參考;稍後也會就全面回收食物架構的細節徵詢立法會。

 

     �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陳育德表示,會重新檢視並完善食物安全的制度;並已加強抽驗活魚,確保食物安全。

 

26樣本含孔雀石綠

 

     食環署今天證實,再有8個鰻魚及鰻魚製品樣本證實含「孔雀石綠」;令迄今已測試的樣本中驗出含該化學品的鰻魚及鰻魚製品樣本增至26個。3個樣本則未有發現該化學品。

 

     食環署會繼續抽取樣本化驗;而含有該化學品的有關活鰻魚及鰻魚製品,會被銷�。

 

     梁永立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說,現時與食物化驗有關的部門,包括食環署、漁農自然護理署、政府化驗所和�生署。

 

專家合併加快流程

 

     為了加快化驗的流程和專業的分享,政府構思是把這些部門專家合併,成立食物安全中心;有關人手和撥款建議細節今年年底呈交立法會。

 

     至於活魚的管制和回收方面,梁永立指出,已因應珊瑚魚含雪卡毒的問題建議設立制度,包括設立進口許可證、指定魚貨卸運點、強制業界保存紀錄,並賦予食環署回收的權力。

 

     他透露,有關工作已差不多準備就緒,並希望盡快引入,以便為管制活魚作參考。

 

     梁永立重申,現時與內地的通報機制,集中在輸港食物方面,而並非內銷食品;而內地在管制和抽驗出口食物方面甚為嚴格,如發現某1批次有問題便會通知香港。

 

擬增法定禁用物質

 

     談及食物禁用物質方面,梁永立指出,每個地方和國家會因應其情況而訂定驗測系統,而食環署則以風險評估為主,集中資源,跟進《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內44項的禁用物質。

 

     他表示,已不斷參考國際標準,更新規例的內容,與時並進,並希望透過與食物業的合作,確保食物安全。

 

     然而,由於海外的標準不一,甚至有很大的差別,因此,梁永立說,會在修例禁止在食物中使用孔雀石綠後,請教專家意見並投放更多資源作內部研究,是否有需要在規例內加入更多禁用物質。

 

     �福局副秘書長陳育表德示,已加強抽驗活魚,並會重新檢視和完善食物安全的制度,以及與內地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

 

管制珊瑚魚已就緒

 

     被問及回收有問題食物方面,梁永立指出,現行法例是先抽取食物樣本,化驗後證實有問題,方可要求商售銷�某1批次的食物。此外,根據法例,活魚不被界定為食物。

 

     他承認,現時有關回收方面的法例較為薄弱,因此今年年初已因應珊瑚魚含雪卡毒的問題建議設立制度,包括設立進口許可證、指定魚貨卸運點、強制業界保存紀錄,並賦予食環署回收的權力。

                       

     他透露,有關工作已差不多準備就緒,並希望盡快引入,以便為管制活魚作參考。

 

     至於全面回收,梁永立指出,數月前曾在立法會提出,若有合理的證據懷疑食物危害公眾健康,可提出全面回收,並經化驗證實有問題後把有關食物全部銷�。

 

     他表示,由於建議影響業界,也需釐訂細節,故稍後會再徵詢議員和業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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