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表示,已完成在良景�售樓說明書內承諾維修的所有項目,包括維修斜坡、更換鹹水及食水喉管、維修公眾地方及更換防煙門;而法團現要求房署維修的項目,屬日常損耗項目,應由各業主共同負責。
房署重申,必須善用公帑;而處理法團的訴求是從合情、合理的角度出發,也不適宜無止境地動用公帑作雙重資助。
房屋署指出,租置計劃下出售的公屋單位,房屋委員會均注資相等於每戶14,000元的款項,用作維修基金,以應付屋�售後約10年的大型維修工程。
維修基金約一億
以良景�而言,維修基金約1億元,每月管理費中也已撥出款項,作為日後維修的儲備金及日常保養支出。
良景�為2001年4月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下出售的,房署已維修該屋�的走廊紙皮石和更換鹹水及食水喉。
出售後,房署曾於2003年根據物業管理公司勘察報告的建議,完成良華、良萃及良賢的紙皮石維修;並於去年4月,指示承建商跟進勘察報告上的良智、良偉、良俊、良傑及良英樓的紙皮石維修。
鹹水喉運作正常
房署也承諾,維修現已剝落的紙皮石位置。就良景�業主立案法團要求房署負責更換「空聲」紙皮石,房署將與法團商議,重新勘察,再商討維修範圍。
除了泵房內的喉管外,房署已於1999年更換食水系統的所有喉管,現在所有喉管運作正常,沒有更換的必要。基於善意安排,房署願意負責更換泵房內的喉管。
至於法團要求重新設計及安裝鹹水喉系統,房署指出,已於2001年完成鹹水喉更換工程。除少部分減壓掣外,系統運作正常。
房署承諾換上最新型號的減壓掣,工程也已展開;而整個鹹水系統,則沒有重新設計及安裝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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