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福利及食物局指出,3間中醫診所每月求診病人的數目升近76%,由2004年1月的3,873人次,增至今年3月的6,803人次。
為繼續把中醫藥知識系統化和提供培訓,�福局決定分階段在公營醫療機構發展中醫診所,首先考慮的是在灣仔和元朗推行,另正在西九龍物色合適開設中醫診所的地方。
�福局和醫院管理局向立法會�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在公營醫療機構引入中醫診所,旨在訂定中醫的執業標準、藉�臨床研究等方法,使中醫藥知識系統化,以及為以「循證醫學」的中醫藥服務提供培訓。
廿五項目臨床研究
醫管局自2003年12月開始,與非政府機構和大學在東華醫院、仁濟醫院和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的中醫診所,以3方夥伴協作模式提供服務。病人每次求診,須繳付120元,包括診症和兩劑藥的費用。
�福局在檢討在公營機構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目標後,認為服務有效達到目標。3間中醫診所每月求診病人的數目,升近76%;並已選定25個項目進行臨床研究。
該3間中醫診所已設有中醫藥劑系統、中醫醫療資訊系統,並制訂中西醫連繫的門診和住院服務的指引;另已邀請對中醫藥研究有興趣的醫療人員,參加科研方法論的培訓。
中醫診所自負盈虧
鑑於3間中醫診所採用的3方夥伴協作模式行之有效,而營辦模式也證實能符合病人的期望,因此,�福局決定按照這些模式,繼續營辦和分階段在公營醫療機構發展中醫診所,並作出以下修訂:
•與醫管局合夥提供服務的非政府機構,須向一些本地中醫畢業生提供培訓;
•每間中醫診所須自負盈虧。政府的撥款,只涵蓋開設診所時所需的基本工程、診所的資訊系統的非經常費用和保養費用、接受培訓的中醫畢業生的薪金、督導畢業生的中醫的酬金,和分擔高級藥劑師的薪金;
•診所毋須附設於任何醫院。鑑於可採用資訊科技以提高效率,診所可設於交通更為方便的地點, 以便病人求診。
由於灣仔和元朗區已有地方,可供隨時使用,故發展中醫診所的下一階段,或先在這兩區推行;另正在西九龍物色合適開設中醫診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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