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為非政府機構提供的5年期「過渡期補貼」,在2006 - 07年度停止發放,社會福利署建議,為有需要的非政府機構提供特別一次過撥款,並把整筆撥款薪金部分逐步遞減的措施,押後兩年推行。
社署估計,特別一次過撥款涉及的最高承擔額,約8億2,600萬元;而押後執行遞減薪金措施,對財政的影響約為1億9,100萬元。
社署今天提交立法會褔利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整筆撥款津助制度自2001年年初推行以來,涉及的非政府機構數目,由最初的96間,升至本年度的163間,足證津助制度廣受非政府機構接受。
機構認同整筆撥款
其中125間正接受「過渡期補貼」,從而履行對轄下定影員工在增薪方面的合約承諾;涉及的撥款合共14億7,300萬元。有關補貼,在2006 - 07年度停止發放。
社署發現,部分機構已重組架構和重整服務,為停止發放補貼作好準備;不過,仍有部分機構尚未準備好,把員工的薪金遞減至基準薪金,並以基準薪金運作。
鑑於非政府機構普遍了解補貼期不會延長,而且即使政府再提供任何財政資助,也只是有時限而非長期的資助。社署建議,在停止發放補貼後,向非政府機構提供特別一次過撥款。
遞減薪金延後兩年
社署認為,這項撥款安排,給予非政府機構管理層更大靈活性和更充裕的時間,進行所需的調整,以履行機構的財務承擔和對員工的承諾。有關方案的詳情,可按這裡。
社署建議採取措施,包括在2004 - 07年度為止的3個財政年度,暫緩要求非政府機構退還高於25%上限的整筆撥款儲備餘額;以及把整筆撥款薪金部分,以2%的比率逐年遞減至等同基準薪金的措施,押後兩年至2008 - 09年度推行。
社署也計劃准許非政府機構運用本身資源或整筆撥款儲備,或這次的特別一次過撥款,為員工推行自願離計劃,以提高機構的工作成效。
獎券基金承擔8.2億
社署估計,特別一次過撥款涉及的最高承擔額,約8億2,600萬元,全數由獎券基金支付;而押後執行遞減薪金措施,對財政的影響約為1億9,100萬元。
社署強調,非政府機構應全力推行所有必須的重整和重組措施,務求能精簡成本架構,最終達致財政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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