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下半年落成的4個新公共屋�的租金,定於現在各區最高租金水平,即每月每平方米61.2 - 63.4元。該4個新公共屋�合共涉及7,353個單位,其中80%的租金低於每月2,000元的水平。
房委會強調,建議的租金水平在準租戶的負擔能力之內,低收入租戶如未能負擔新單位的租金,可獲編配租金較低的單位。
由於經濟呆滯,用以釐訂新屋�租金的各區最高租金水平,自1997年以來已凍結,由離島的每平方米36.4元(以室內樓面面積計)至市區的每平方米63.4元不等。
考慮租戶負擔能力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天通過4個下半年落成的新公共屋�租金水平,其中石硤尾�第1期、海麗�第4期定於每月每平方米63.4元;梨木樹�第4期和美田�第1及第2期租金定於每月每平方米61.2元。
這些屋�有2,591個單位位於3幢非標準型大廈,4,762個單位位於6幢新和諧式大廈;其中80%單位的租金,定於低於每月2,000元的水平。
房委會表示,租戶的負擔能力是釐訂新屋�租金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
負擔能力基準,是參照準租戶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衡量的,以最低居住面積編配標準每人室內樓面面積5.5平方米及7平方米計算,中位數分別為15%及18.5%。
租金已獲相當資助
其他考慮因素,包括屋�的比對價值、位置、交通網、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差餉、一般住戶收入趨勢,以及房委會的財政狀況等。
房委會強調,如把土地成本計算在內,已包括差餉、管理費及維修保養費用等在內的公屋租金已獲得相當大的資助。
根據修訂租金援助計劃,受整體重建計劃影響而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住戶,在獲得重配單位後,倘其租金與入息比例高於25%(長者住戶為20%),他們可即時合資格獲減免租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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