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表示,1999年在翠灣�推行「租者置其屋」計劃時,已注入為數相當於每單位14,000元、總數共3,276萬元的維修基金,以支付日後進行日常維修工程以外的大型維修費用。
房署在回應翠灣�業主立案法團代表今早請願時表示,外牆紙皮石鬆浮脫落並非結構性項目,法團應立即動用維修基金,盡早完成�內維修鬆浮脫落紙皮石的工程。
至於翠灣�所有結構構件,包括支柱、橫樑、承力牆、地台及修葺混凝土剝落及出現裂縫的維修工作,房署會在由售樓日開始為期7年的樓宇結構安全保証期內,免費為業主負責。
房署促請翠灣�業主,須於明年3月31日保証期屆滿前提交維修申請。
結構性維修房署負責
就法團委託顧問公司發表的樓宇狀況勘察報告,房署指報告所涵蓋的損壞項目,部份與樓宇結構有關,其他如大廈外牆棚釘、消防喉管套筒、外牆紙皮石鬆浮剝落和加裝冷氣機去水管等,則屬非結構性項目。
房署與法團商討後,除承諾負責所有與結構有關的維修工作外,基於善意理由,也會安排承建商為業主維修部份與結構無關的項目。
房署表示,這些非結構性維修工作,包括冷氣機石屎台位混凝土剝落或破裂及鋼筋外露、安裝消防喉管套筒和清理大廈外牆棚釘;但業主須在結構安全保証期屆滿前,提交冷氣機石屎台位混凝土剝落或破裂及鋼筋外露維修的申請。
另選承辦商不切實際
至於法團要求,不採用現時經公開招標而納用的合資格認可承辦商進行維修,另行再以公開招標形式重選承辦商進行翠灣�維修工作,房署認為此舉不切實際。
現時負責翠灣�結構性維修工作的承辦商,均屬國際標準資格ISO認可,並已列入屋宇署及房署認可承辦商名冊內,全部經過標準招標程式甄選及符合嚴格要求,如工藝水平測試、過往工作紀錄、施工管理評核、財政狀況、品質改革、顧客服務承諾等。
維修進行時,房署工程人員也會嚴密監察,如發覺承辦商表現欠佳,會立刻指令作出相應改善,以達理想效果。
籲速用基金修葺外牆
房署強調,外牆紙皮石鬆浮脫落並非結構性項目。法團委託的顧問公司也指出,此情況是因紙皮石飾面經長期陽光照射,飾面材料與結構基底之間產生不規則的冷縮熱脹及/或移動所致。
房委會撥給翠灣�業主3,000多萬元維修基金的工程範圍,已詳列於公契「附表5」內,當中包括外牆紙皮石修理和更換項目;法團應立即動用維修基金,盡早完成�內維修鬆浮脫落紙皮石的工程。
翠灣�於1988年落成,共有4座Y-4型樓宇,共2,340個單位。該�在1998年3月被房委會納入「租者置其屋」計劃第2期,並於翌年4月開始發售。現時,全�已有約70%租戶購買其租住單位成為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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