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決定,不採用租金津貼來協助需要住屋資助的家庭。
房委會表示,以租金津貼取代公屋,雖然可節省初期的建築成本,改善房委會短期現金流動狀況。不過,1項詳細資助分析顯示,租金津貼的現金開支,較租住公屋高出2 - 4.4倍。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今天的會議上,討論了以租金津貼代替直接提供公屋的可行性。
雪球效應令財政惡化
房委會表示,由於「滾雪球效應」,在中、長期而言,租津將大量耗用房委會的資金,令財政狀況惡化。
委員也考慮到,沒有需要為輪候冊上的申請人,在等候上樓期間提供租津。目前整體平均輪候時間為1.8年,遠低於政策承諾的約3年。
委員考慮到輪候冊上申請人的數字及未來公屋單位的落成量,預期房委會可繼續達到政府就平均輪候時間所作的承諾。
在提供公屋所需的資助總額中,大部分是政府土地價值的「機會成本」。然而,用作發展公屋的土地需要真正推出公開市場發售,有關的土地價值才得以兌現。
廣泛推行礙私人市場
若把大量原用作發展公屋的土地推出市場,土地價格可能大幅下降。此外,廣泛推行租津,可能增加市民對租金援助的需求及影響私人市場。
委員認為,推行租津可能大幅增加原先對公屋沒有興趣的住戶對租金援助的需求。部分委員也質疑,私人市場能否供應足夠的合適租住單位。
除非能滿足這先決條件,否則,大規模推行租津將推高租金水平,將增加租津所需的總資助額。
租津料無助改善環境
委員表示,有別於公屋,租津不一定有助改善受助人的居住環境;這也是不推行租津作為房屋援助的主因之一。
這次可行性研究,主要是回應政府在2000年及2001年,邀請房委會研究是否可以以租津取代公屋,以應付輪候冊申請人對房屋的需求。
房委會於2001年7月推行長者租金津貼試驗計劃,鑑於反應未見踴躍,而公屋單位供應充足,遂於2003年9月終止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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