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生署致函全港活家禽零售商,邀請他們退還新鮮糧食店牌照或食環署轄下街市租約。
有意參與自願退還計劃的活家禽零售商,可由明天起,至2005年7月12日期間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需連同牌照或租約副本,遞交至其店舖所屬當區的食環署環境�生辦事處。
根據自願退還計劃,活家禽零售商如退還新鮮糧食店牌照或食環署轄下街市租約,永久結束活家禽零售業,可獲發放特惠補助金;金額將按攤檔面積計算,由20萬元至503,000元不等。
因僱主退還牌照或租約而受影響的活家禽售業工人,可獲提供合適的培訓課程。
受影響工人完成為期8周的全日再培訓課程,可取得最多8,000元津貼;如完成課程後仍未能覓得工作,可獲發一筆過10,000元補助金。
在私人處所經營的新鮮糧食店持牌人如選擇繼續經營,可向食環署申請貸款,以改善其店舖的�生情況。最高貸款額為50,000元或重新裝備費的60%,以款額較低者為準。
食環署本周內為活家禽零售商舉行多場簡介會,介紹退還計劃的詳情及申請手續。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7月2日通過撥款3億2,900萬元,實行自願退還計劃。計劃旨在減少現存的活家禽零售店數目,減低人類感染禽流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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