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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3月30日

房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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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通過綜援戶免租及減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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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委員會今天通過豁免綜援戶租金及減租方案。根據方案,領取綜援的公屋住戶將獲豁免租金,其他住戶則一律減租10%。至於這方案日後會否及如何實施,將取決於租金訴訟的結果。

 

     房委會認為,這方案已照顧到公屋居民的負擔能力,也令房委會及整體公帑財政承受較小的損失。

 

     身兼房委會主席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相信這個方案應該可以獲得廣大市民支持,因為不僅所有公屋租戶可以獲得合理幅度的減租,而且對房委會和政府所承受的財政損失,也在可以負擔的水平。

 

     估計房委會首年將因而少收25億2,000萬元,3年內共少收77億6,000萬元。房委會強調,在該方案下,綜援戶不會有額外的得益或損失。

 

     由於社會福利署可相應減少117,300個公屋綜援戶的租金津貼,因此,估計在該方案下,首年整體公帑損失將可降至7億4,000萬元,3年合共24億2,000萬元。

 

     房委會表示,一刀切向所有公屋單位減租38%的方案,將對房委會造成巨大財政損失,首年損失租金34億4,000萬元,3年內估計合共損失112億元。

 

     由於法院作出了判令,故此,房委會必須檢討租金。於這方案日後會否及如何實施,將取決於上訴的結果。

 

     房委會表示,如果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最終得直,房委會將盡快推行具追溯力的減租方案,兼發放應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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