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消防處正研究緊急救護服務分級制的可行性,務求把資源更有效地運用於嚴重傷病者,使他們提早獲得護理。
消防處在2003 - 04和2004 - 05財政年度,額外購買10輛救護車;首批7輛新車最快可於年中投入服務。
李少光今天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何鍾泰的提問時指出,消防處的服務承諾,是92.5%的緊急救護召喚,能在12分鐘內抵達現場。
2001及2002年達到目標召達時間的百分率,較服務承諾的92.5%低0.7個百分點。當局去年增撥資源,消防處並採取改善措施,包括在17個救護站實施中更制度,集中資源針對晚上繁忙時段。
該處又抽調更多資源應付緊急救護召喚,成立了由12輛兩人車組所組成的急切召喚專責車隊,專責在醫院或醫療機構之間運送情況危急的病人,以便他們接受急切治療或檢查。
李少光說,去年緊急救護召達時間的表現,達到93.2%,較服務承諾的92.5%高出0.7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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