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11月12日
工程
*
躉符費非由政府工程承辦商支付
*

     自1960年起,一般涉及收地及清拆行動的政府工程,如果可能影響有關鄉村的風水時,當局會在施工前支付躉符費。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提問時指出,支付躉符費,是為了加快工程進度,並維持與村民的和睦關係。

 

     孫明揚表示,躉符費是酌情支付,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來考慮,款額通常由當局與有關村民協商議定。

 

     該筆費用並非經由政府工程承辦商支付。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款項會支付給有關的村代表或鄉事委員會主席,他們須就躉符法事開支賬目負責。

 

     少數由新界原居村民宗族提出的躉符費要求,則有關宗族的代表須就有關開支負責。

 

     在2001 - 02財政年度,共有29宗要求躉符費的個案,17宗工程須支付躉符費,總金額為1,120,000元;2002 - 03財政年度,有26宗要求躉符費的個案,13宗工程須支付躉符費,總金額為2,810,000元。

 

     在2003 - 04財政年度上半年,有9宗要求躉符費的個案,6宗工程須支付躉符費,總支付費為1,412,000元。

 

     孫明揚指出,每宗金額不超過20,000元的要求,由所屬地區的地政專員審批;金額介乎20,001 - 30,000元的個案,由地政總署署長審批;超過30,000元的要求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審批。




返回頁頂
* 區議會選舉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