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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該款玩具電燈籠樣本,沒有標明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示,而其電池箱也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及電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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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宣布,最近向政府化驗所提交的10款玩具電燈籠和7款熒光棒樣本,全部未能通過安全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該批樣本未能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指定的安全標準,以及《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規例》的識別標記規定。
海關指出,所有玩具電燈籠樣本並無附有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示,電池箱上也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及電壓。
該批熒光棒樣本和9款玩具電燈籠樣本,沒有在包裝上標示規定的識別標記,即本地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
為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海關將調查有關的17間供應商,並會發出書面警告或提出檢控。
政府化驗所的報告指出, 10款玩具電燈籠樣本中,9款是可發聲的;它們均符合歐洲安全標準。
海關向家長呼籲,在兒童玩電燈籠時,要加倍小心和留意,並可參考以下建議:
•不應讓兒童將玩具發聲部份貼近耳邊;
•可在玩具發聲位置加上膠貼,以減低音量。
市民若發現不安全玩具,請致電海關舉報熱線2545 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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