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宣傳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RSS
*
*
  2007年6月29日

修例

*
處置化學廢物收費調整
*
環境保護署

     環境保護署建議,調整處置一般化學廢物的收費,由47 - 20,319元,上調至61 - 26,250元不等;調整收費旨在達致全數收回提供有關服務的變動經營成本。

 

     特殊化學廢物處置的收費,則由150 - 65,545元,下調至130 - 56,650元不等。調整後的收費11月9日實施,詳情可瀏覽這裡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置化學廢物的收費,載列於《廢物處置(化學廢物處置的收費)規例》附表一和附表二。

  

     有關收費曾於1997 - 98年度作出修訂。環保署檢討收費後,認為附表一列出的收費,必須提高至全數收回提供有關服務的變動經營成本,以符合污者自付的原則。

 

     為避免一次過大幅增加收費,附表一的收費將分階段,在4年內逐步提高至全數收回有關服務的變動經營成本。

 

     附表二內有關特殊化學廢物處置的收費,現時的收費已收回變動經營成本,並根據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下調。特殊化學廢物包括過期、不符合規格或損壞的化學物品。

 

     修訂規例今天刊憲,7月4日提交立法會。


返回頁頂
* 化學廢物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