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共21宗,其中1間公司因未持有許可證而把受管制廢物輸入,被罰款30,000元,是上月個案中最高的罰額。
上月共有7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6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5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以及3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