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環保署現正與漁農自然護理署,和香港有機資源中心擬訂堆肥標準,供香港堆肥業使用,結果可望短期內公布。
她認為,應先制訂長遠禽畜廢物管理及處理策略,並視乎自願歸還豬場牌照計劃的進展,才修改對堆肥廠的堆肥要求。
紓緩堆填區的壓力
廖秀冬今天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蔡素玉的提問時指出,鑑於現有的禽畜廢物收集和堆肥合約短期內約滿,故決定批出新合約,以便現有堆肥廠的營運和維修,以及為360多個農場提供的禽畜廢物收集服務能得以維持。
她表示,環保署在釐訂這次招標的服務範圍前,曾初步評估其他可供選擇的技術,以及增加沙嶺和牛潭尾禽畜廢物堆肥廠堆肥產量的可能性,以紓緩堆填區的壓力。
在考慮到堆肥廠現有的可用空間後,評估結果認為,目前所採用的曝氣堆肥技術,以及強制曝氣堆肥技術和密封式堆肥技術均適合。
參考海外國家標準
在釐訂這次招標的堆肥標準時,除了參考現有堆肥廠堆肥產品的特性和質素外,還考慮了多個海外國家的相關標準。
她說,這次招標條件,已訂明承辦商每月須處理700公噸禽畜廢物,日後的承辦商也須設法改良堆肥工序,以增加禽畜廢物處理量和堆肥產量。
根據合約,環保署的承辦商每天須從農場收集大約200公噸禽畜廢物,其中約23公噸運往堆肥廠用作堆肥,餘下的禽畜廢物,則運往堆填區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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