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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29日
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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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卸全新建築物違環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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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認為,拆卸全新建築物有違環保原則,已要求發展商提交全面的廢物處理計劃,以處理拆卸時可能引起的各種問題。

 

     該局表示,充分明白市民大眾關注到拆卸紅灣半島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不過,由於發展商擁有該幅土地的合法業權和有關物業,故拆卸與否屬發展商的商業決定。

 

     發展商新創建集團和新鴻基地產今天宣布,經過接近1年的研究和評估,決定重新發展紅灣半島;並引進最全面的建築物料循環再造再用措施,以進行有關的拆卸和重建工程。

 

     環運局對重建計劃表示關注,認為拆卸全新建築物有違環保原則,造成浪費;已要求發展商提交全面的廢物處理計劃,以處理拆卸時可能引起的各種問題。

 

     政府和環保團體同樣十分關注環保問題,並相信發展商將顧及這方面的問題,以及聽取有關團體的意見。

 

     該局也促請發展商仔細策劃整體工序,例如選擇性拆卸,以盡量減少須棄置的拆建物料,妥善處理拆卸時所產生的廢物,盡一切的努力回收及循環再造有用的物料,以減少浪費和減低對堆填區及填料庫的負荷。

 

     此外,發展商也需符合所有有關條例的規定,如《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噪音管制條例》等,並充分顧及拆卸時對附近居民帶來的環境、噪音及交通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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