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公布,7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38宗。
1間公司因未持有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而進行訂明建築工程,被罰款60,000元,為該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
所有個案中,19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10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5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則有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