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表示,上月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共有40宗。
其中1間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規定而使用機動設備,被罰款10萬元,是上月個案中最高的判罰額。
在所有個案中,19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9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8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3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保護臭氧層條例》的有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