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香港推行節能計劃後,去年的總能源消耗量,估計減少1,310兆焦耳或3億3,000萬元。
截至今年10月底,兩家電力公司各項用電需求管理計劃的總成本,估計約1億3,900萬元。
廖秀冬今天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羅致光的提問時說,政府在2000 年5月分別與兩家電力公司訂立為期3年的《用電需求管理協議》,已在2003年6月結束;獲批准的申請超過4,000份。內容包括:
.非住宅節能照明裝置回扣計劃;
.非住宅節能供暖、通風及空調系統回扣計劃;
.有關用電需求管理的公眾教育及資訊計劃;
.為策劃用電需求管理計劃而進行的市場調查。
鼓勵商戶裝節能設備
她指出,協議的回扣計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非住宅用戶安裝更節能的設備,以及把部分電力需求量轉移至非繁忙時間。
協議的非回扣計劃則向社會各界人士,尤其是學生,傳達有關能源效益和節能的教育資訊,並進行調查,以便日後籌劃其他計劃。有關計劃將於年底前完成。
計劃毋須動用公帑
除了由政府進行的聯絡、督導和監察工作外,這些計劃毋須動用公帑。
廖秀冬說,在為期3年的用電需求管理計劃結束後,兩家電力公司將繼續撥出資源,推行公眾教育及資訊推廣活動,向社會各界人士宣揚節能的好處,以及引入各種能源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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