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12月10日
節約能源
*
港推節能計劃年省3.3億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香港推行節能計劃後,去年的總能源消耗量,估計減少1,310兆焦耳或3億3,000萬元。

 

     截至今年10月底,兩家電力公司各項用電需求管理計劃的總成本,估計約1億3,900萬元。

 

     廖秀冬今天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羅致光的提問時說,政府在2000 年5月分別與兩家電力公司訂立為期3年的《用電需求管理協議》,已在2003年6月結束;獲批准的申請超過4,000份。內容包括:

 

.非住宅節能照明裝置回扣計劃;

 

.非住宅節能供暖、通風及空調系統回扣計劃;

 

.有關用電需求管理的公眾教育及資訊計劃;

 

.為策劃用電需求管理計劃而進行的市場調查。

 

鼓勵商戶裝節能設備

 

     她指出,協議的回扣計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非住宅用戶安裝更節能的設備,以及把部分電力需求量轉移至非繁忙時間。

 

     協議的非回扣計劃則向社會各界人士,尤其是學生,傳達有關能源效益和節能的教育資訊,並進行調查,以便日後籌劃其他計劃。有關計劃將於年底前完成。

 

計劃毋須動用公帑

 

     除了由政府進行的聯絡、督導和監察工作外,這些計劃毋須動用公帑。

 

     廖秀冬說,在為期3年的用電需求管理計劃結束後,兩家電力公司將繼續撥出資源,推行公眾教育及資訊推廣活動,向社會各界人士宣揚節能的好處,以及引入各種能源管理的方法。




返回頁頂
* 能源資訊園地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可持續發展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