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旅遊事務署與各部門和郵輪公司、船務代理及旅遊代理,在停泊安排事宜上緊密合作及商討每個個案,期望達致最佳安排,便利乘客上落郵輪。
劉吳惠蘭今天(4月22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的提問時表示,一向積極與郵輪業界聯繫,協調有關部門為訪港郵輪及其乘客,提供優質的配套設施和服務。
早前成立的郵輪業諮詢委員會,也設立了郵輪臨時停泊安排工作小組,積極研究及制訂在新郵輪碼頭落成前,郵輪的臨時停泊安排及配套措施。
當郵輪因體積超過碼頭負荷或出現船隻撞期,未能停泊在海運碼頭,而須另覓地點停泊時,將安排郵輪公司的本地船務代理,按需要與有關部門作出相應安排。
由於貨櫃碼頭的特殊營運環境及交通配套的需要,為了確保郵輪乘客的安全,盡量減少非貨櫃碼頭的車輛,以及縮短郵輪乘客在貨櫃碼頭內等候交通工具的時間,由船務代理安排專用接駁巴士接載乘客出入貨櫃碼頭,是最安全妥善的安排,也廣為業界所接受。
劉吳惠蘭指出,當局去年9月向業界發布「簡化中流碇泊申請及相關安排」的指引,讓郵輪公司可更快捷地安排中流碇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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