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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23日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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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法年度修例免柴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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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建議,盡快修改《應課稅品條例》,務求在本立法年度內寬免柴油稅,減輕運輸及物流業界的負擔;並因應日後經濟環境,考慮是否適宜再次收取有關稅項。

 

     該局今天(6月23日)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明白油價佔運輸及物流業界營運成本相當的比重,油價上升使他們面對相當大的營運困難。

 

     雖然柴油稅項佔業界營運成本的百分比不高,但當局願意盡快提出動議,修改《應課稅品條例》附表1,務求在本立法年度內寬免柴油稅。

 

     對於有個別社會人士要求政府為柴油價格提供補貼,該局重申,不會為燃油提供補貼,因這有違香港一直奉行的自由經濟和公平原則,並為公共財政及納稅人造成沉重負擔及深遠影響。

 

     至於低超低硫柴油,從環保角度來說,不宜降低其稅率;但為了鼓勵業界使用較清潔的燃料,故給予歐盟5期柴油高於超低硫柴油的稅務優惠。

 

     該局強調,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不會透過豁免地價,或以優惠地價,補貼個別行業的商業營運。

 

     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政府並無權力釐訂燃油零售價,但仍致力確保燃油供應可靠,維持市場開放和消除進入市場的障礙,並制訂跨行業競爭法,以促進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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