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就�生銀行職員熊心怡,涉嫌接受及不當地處理已由客戶簽署的空白投資買賣指示表格及有期存款表格所作的調查顯示,她曾與另一同事進行共同買賣證券的活動,但卻未有向其僱主披露有關交易。
證監會已採取紀律處分行動,暫時禁止熊心怡重投業界,為期5個月,至明年1月21日。
熊心怡曾名列於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備存的紀錄冊內、就證券交易、就證券提供意見及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等受規管活動而受僱於�生銀行,因此也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而受到監管。
鑑於熊心怡的行為,使其客戶蒙受不必要的風險及使其僱主被誤導,證監會逐採取紀律處分行動,暫時禁止熊心怡重投業界,為期5個月,至明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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