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宣布,由於萬隆行證券1名持牌代表曾挪用若干客戶資產,管理層也可能一直向客戶及證監會隱瞞此事,故發出限制通知書,以保存該公司及其客戶的資產,並保障有關客戶及投資大眾的利益。
有關客戶可登入這裡,或致電證監會投資者熱線2840 9333查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認為,這次屬個別事件,不涉及系統性問題;並強調,現行的監管制度很有效。
陳家強今天出席�生銀行獎學金聚會後向傳媒表示,證監會正在跟進和調查事件,了解牽涉的客戶人數及資產。
他重申,證監會一直監察經紀和證券行;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到,監管機構發現問題有跟進方法,故對現行制度很有信心。
萬隆行從事證券交易業務,約有750名活躍的現金客戶,但並不從事證券保證金(俗稱「孖展」)融資業務。
該限制通知書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而發出,禁止萬隆行在未經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前進行其獲發牌進行的所有活動、處置或處理其所持有或代其客戶持有的資產,以及輔助、慫使或促致他人處置或處理任何有關財產。
證監會接獲萬隆行的報告,指該商號的1名持牌代表曾挪用若干客戶資產,故採取上述行動。
初步調查顯示,萬隆行的管理層可能已發現早前曾有客戶資產被挪用,但一直向客戶及證監會隱瞞此事。
證監會的初步查訊對萬隆行的內部監控缺乏信心,並相信客戶的資產正蒙受風險。有關情況也令萬隆行的廉潔穩健及繼續持有牌照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嚴重質疑。
因此,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證監會將繼續調查這宗個案的情況,以決定需要採取哪些進一步的規管行動。
同時,香港聯合交易所已根據《交易所規則》,暫停萬隆行與第3代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聯通的權利,直至另行通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也宣布萬隆行為失責人士。
香港結算將根據其失責處理程序,結清萬隆行的未交收股份數額,即進行反方向的交易以抵銷未交收的股票數額,以計算該失責中央結算系統經紀參與者應付或應收的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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