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出,由於永業證券有限公司曾挪用客戶的證券及向有關客戶提供偽造的結單,故此今天向其發出限制通知書,限制其從事證券相關的活動;香港聯合交易所亦暫停永業在電子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的權利,直至另行通告。
證監會表示,限制通知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4及205條發出,目的是保存該永業及其客戶的資產,並保障該等客戶及投資者的利益。
目前擁有280名活躍現金客戶的永業,不得在未經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前,進行其牌照容許的所有活動,包括處置或處理其所持有或代其客戶持有的資產,以及輔助、慫使或促致另1人處置或處理任何有關財產。
證監會早前對永業作突擊視察,期間該公司主要股東兼負責人之一葉國基,承認曾挪用客戶的證券及向有關客戶提供偽造的結單;而有關客戶證券短欠,截至8月6日為止約值430萬元。
證監會又發現該公司的規定速動資金,在6月30日出現短欠,違反了《財政資源規則》的規定。
證監會覺得永業曾以損害其客戶的權益的方式耗散、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該等客戶的財產;而這種耗散、轉移或處理客戶財產的情況可能會再次發生。
證監會表示,將繼續調查本案,以決定需要採取那些規管行動。永業的客戶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證監會投資者熱線2840 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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