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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13日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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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新金融標準須平衡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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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

     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表示,香港不應對新的國際標準「說不」,但會經過深思熟慮,才落實執行任何新監管標準,務求在成本與效益間取得平衡。

 

     任志剛今天在其專欄「觀點」中表示,近年金融界新標準相繼推出,而很多香港銀行和公司的經營點遍及全球,均希望在香港採用與其他地區一致的標準及做法。

 

     大型企業採納新的會計準則時,也不希望香港的標準與其他地區不同。因此,香港必須確保監管及會計標準都符合國際水平。

 

全面諮詢彈性處理

 

     他指出,香港不應對新的國際標準「說不」,但怎樣才可以更容易及更符合成本效益地落實執行?

 

     他以香港落實《資本協定二》為例,首先,香港花了不少精力進行諮詢,聆聽業界對實施時間表、方法,以及希望監管機構提供哪些指引的意見。

 

     在具體實施時,很多方面作出彈性處理,包括給予準備採用較高級方法的銀行一段較長的過渡期,以及設計簡化的方法,讓規模較小且並不希望、也不需要採用較高級方法的銀行使用。

 

     再者,香港積極協調與海外監管機構的要求,確保在不同地區設有業務的銀行不會面對不一致的監管規定。

 

適當考慮本地因素

 

     任志剛指出,若要有效推行新標準,在定出如何實施及何時實施這些標準的過程中,要讓受影響的銀行有機會參與;也應採取務實和靈活的做法,並適當地考慮本地特有的因素。

 

     他認為,實施新標準的重要目的是,使這些標準與其他監管機構的規定一致;以及應盡量確保實施過程符合成本效益,並仔細考慮實施新標準會對銀行造成的額外行政負擔。

 

     任志剛表示,在港推出任何新的監管建議時,均依循這些大原則,務求在成本與效益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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