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今天公布,繼1月份下跌0.5%後,2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升0.8%。
剔除季節性因素後,今年首兩個月合併計算,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微升0.1%。
統計處預期,隨�內部經濟持續強勁及留用進口價格上升,未來數月本港可望繼續呈現溫和通脹。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2月份再次錄得按年升幅,主要是由於基本食品價格、外出用膳費用及旅遊費用,在農曆新年前後較高所致。今年的農曆新年在2月份,而去年則在1月。
統計處表示,以今年首兩個月的數字合併計算,可消除農曆新年在不同月份所帶來的影響;而合併所得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微升0.1%。
截至2月止的3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2%;而截至1月止的3個月則0%。
月內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錄得按年升幅的消費項目,包括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4.9%)、雜項服務(3.7%)、衣履(3.4%)、電力燃氣及水(2%)、雜項物品(1.3%)、交通(1.2%)和外出用膳(1.1%)。
指數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包括耐用物品(跌2.7%)、住屋(跌2.6%)和煙酒(0.1%)。
截至2月止的3個月及12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按年升0.1%及下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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