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5年3月19日
財政預算案
*

降父母免稅額限制符市民要求

*
稅務局

     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表示,《2005 - 06財政預算案》建議把供養父母或祖父母免稅額的年齡限制降至55歲,是回應市民要求的措施。

 

     劉麥懿明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說,5月發出的下年度報稅表,會提醒納稅人,可填報供養55至59歲父母或祖父母的資料,以便立法會通過有關修訂法例後,稅務局可根據有關資料計算暫繳稅款。

 

     她指出,若父母或祖父母在2006年3月31日前年屆55歲,有關納稅人已可在下年度報稅表上填報有關資料。

 

     若納稅人忘記在下年度報稅表上填報有關資料,可在年底收到稅單後,最後交款期前的28天,申請暫緩繳付部分稅款。

 

     劉麥懿明表示,有關安排也適用於納稅人申請享有子女免稅額。

 

每年揭發超過100宗虛報個案

 

     劉麥懿明又透露,每年稅務局也揭發超過100宗虛報供養父母個案,涉案的納稅人均遭法庭罰款。她指出,當局有有效的抽查機制,故納稅人必須如實申報。

 

     至於取消遺產稅,劉麥懿明表示,有關安排須待立法會通過有關的法例修訂後才生效。

 

     她指出,政府目前的構思是以法例通過的日期為界線,所有在該日期後發生的死亡個案,均不用繳付遺產稅。

 

     劉麥懿明表示,死亡時間必須以香港時間計算,有關人士申報時須提交有效的證明,例如醫院紀錄;稅務局會以寬鬆的態度去處理。


返回頁頂
* 2005 - 06財政預算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