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50319tc0300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5年3月19日
*
*
財政預算案
*

降父母免稅額限制符市民要求

*
稅務局

     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表示,《2005 - 06財政預算案》建議把供養父母或祖父母免稅額的年齡限制降至55歲,是回應市民要求的措施。

 

     劉麥懿明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說,5月發出的下年度報稅表,會提醒納稅人,可填報供養55至59歲父母或祖父母的資料,以便立法會通過有關修訂法例後,稅務局可根據有關資料計算暫繳稅款。

 

     她指出,若父母或祖父母在2006年3月31日前年屆55歲,有關納稅人已可在下年度報稅表上填報有關資料。

 

     若納稅人忘記在下年度報稅表上填報有關資料,可在年底收到稅單後,最後交款期前的28天,申請暫緩繳付部分稅款。

 

     劉麥懿明表示,有關安排也適用於納稅人申請享有子女免稅額。

 

每年揭發超過100宗虛報個案

 

     劉麥懿明又透露,每年稅務局也揭發超過100宗虛報供養父母個案,涉案的納稅人均遭法庭罰款。她指出,當局有有效的抽查機制,故納稅人必須如實申報。

 

     至於取消遺產稅,劉麥懿明表示,有關安排須待立法會通過有關的法例修訂後才生效。

 

     她指出,政府目前的構思是以法例通過的日期為界線,所有在該日期後發生的死亡個案,均不用繳付遺產稅。

 

     劉麥懿明表示,死亡時間必須以香港時間計算,有關人士申報時須提交有效的證明,例如醫院紀錄;稅務局會以寬鬆的態度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