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資訊科技服務常備承辦協議」現正招標,協議涵蓋系統發展前期及計劃╱項目管理、系統維修、系統發展及資訊保安4個服務類別。
中標者須為政府提供資訊科技專業服務。新協議將取替今年12月屆滿的「資訊科技專業服務計劃」,而協議的各類服務,最多可提供44份常備承辦協議,合約為期42個月。
評分準則首重質素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表示,新機制可增強提供資訊科技服務的能力,並加快提供服務的時間,鞏固政府外判資訊科技項目的策略,也有助建立具規模的市場,以刺激本地資訊科技業的發展。
新協議的特點,是對服務質素及創意更為重視;政府揀選承辦商的評分準則,質素的比重佔總分70%、價格佔30%。新協議也採取多項改善措施,提升提供資訊科技服務的效率。
新安排的常備承辦協議增至最多44份,高於「資訊科技專業服務計劃」的23份;並增加資訊科技承辦商,包括中小型企業,參與這項計劃的機會。
4月22日中午截標
招標詳情已刊載於今天的政府憲報。招標文件可在香港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6樓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索取,也可在這網站下載。
投標者須於4月22日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下亞厘畢道20號(近花園道口)中區政府合署東座地下低層電梯門廊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書將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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