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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27日
緊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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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簽第2階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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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及唐英年
龐大商機: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及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北京簽署了第2階段《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協議,擴大貨物及服務貿易的開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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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及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今天在北京簽署了第2階段《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協議,擴大貨物及服務貿易的開放措施。

 

     根據《安排》,內地同意增加713項香港產品零關稅待遇;同時再開放8個新增的服務領域,以及就18個已給予優惠待遇的服務行業,擴大其中11個服務行業的開放措施。

 

個體戶經營擴至全國

 

     內地也同意取消對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地域限制,由現時的廣東,開放至全國;並且擴大其經營範圍。

 

     唐英年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安排》採取了循序漸進方式,並為加入更多開放市場的措施設下機制。

 

     唐英年說:「自《安排》首階段的開放措施於今年1月1日實施後,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舉行了連串高層及高官級磋商,以擴闊《安排》的涵蓋範圍。我很高興雙方今日能就《安排》第2階段達成協議。

 

    「特區政府會盡力鼓勵本地商界充分使用《安排》的優惠。《安排》可帶來的商機,也會成為我們引進更多海外投資工作中,吸引外商的其中一項要點。」

 

設機制商進一步開放

 

     他表示,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已同意透過已建立的聯絡機制,繼續商討於下階段進一步開放貨物和服務貿易。

 

     在《安排》的服務貿易開放下,香港與內地同時致力鼓勵雙方的專業人員進行資格互認,及推動彼此之間的專業技術人才交流。

 

     唐英年及安民今早在北京就《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召開高層磋商會議,其後在簽署儀式中簽署有關協議。

 

    《安排》的主體文本在2003年6月29日簽署,儀式由總理溫家寶及行政長官董建華主持。說明《安排》實施細節的6份附件,於2003年9月29日由安民及唐英年簽訂。

 

     有關《安排》第2階段進一步擴大開放措施的資料文件,以及在第2階段獲零關稅承諾的貨品內容撮要,已上載至工業貿易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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