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5月5日向立法會提交《2004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以反映國際間對戰略物品的最新管制。
其中較重要的修訂包括將電腦的管制尺度由每秒28,000百萬理論運算放寬至每秒190,000百萬理論運算;並全面免除對一般用途微處理器的管制。
工業貿易署表示,相信業界人士會歡迎是次修訂,因為在修訂生效後,他們便無須再為微處理器及已極為普遍的電腦申請進出口許可證。
工貿署指出,有關修訂的目的,是反映多個國際出口管制組織,即瓦塞納安排、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澳洲集團及核供應國集團所採用的新管制清單。
根據本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
許可證管制的目的是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動情況,以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任何人士如未領有有效許可證便進口或出口列於《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附表內的任何物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無限額罰款及監禁7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工貿署強調,香港一向緊隨國際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作為實施許可證管制的參考。
當這些組織修改管制清單,本港亦會在適當時跟隨,一方面以確保維持最高的國際管制標準,另一方面當國際標準放寬時,該署亦會相應放寬簽證管制,以令業界人士受惠。
修訂令於今日在憲報刊登,工業貿易署署長會藉刊登於憲報通告,指定修訂令的生效日期。業界人士亦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上瀏覽憲報。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到九龍旺角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五字樓工業貿易署戰略貿易管制科,或透過電話(2398 5587)及電郵(stc@tid.gov.hk)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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