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新查冊服務的綜合系統第1階段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預期在今年第3季完成,屆時可全日24小時,透過互聯網提供查詢公司註冊處備存文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訂立《2004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8)令》,訂明今年稍後推行的網上公司查冊新服務收費。
該項命令明天(5月7日)憲報刊登,旨在修訂目前查閱公司註冊處備存公司紀錄的收費結構,配合「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新查冊服務的推行。
實施綜合系統後,公司註冊處儲存的文件,將以數碼影像形式儲存,而查冊將按「每份文件」而非按「每張縮微膠片」的方式進行。
因此,現行公司條例附表8第V部所載的查冊收費項目有需要修訂。該部的其餘收費項目維持不變,但將載入附表8新增設的第VI部。
當局表示,命令中訂明的所有收費,是根據「收入保持不變」原則釐訂,務求使綜合系統收入水平與現行水平大致相同。
待立法會完成審議程序後,上述命令將於綜合系統開始運作當日起生效,以配合系統的推行。運作日期確定後,公司註冊處處長將以生效日期公告形式作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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