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12月29日
*
《安排》原產地證書接受申請
*
工業貿易署

     工業貿易署和5個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機構,由12月30日起接受《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的原產地證書的申請。

 

     該5個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機構分別是香港總商會、香港工業總會、香港印度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以及香港中華總商會。

 

細分為374個稅則號列

 

     根據《安排》,內地同意由明年1月1日起,內地2001年稅則號列涵蓋的273種香港產品將獲零關稅待遇。

 

     獲得零關稅優惠的產品,必須符合《安排》下的原產地標準,以及附有《安排》下原產地證書。

 

     根據內地的2004年內地稅則號列,該273項產品已再細分成374個稅則號列。

 

須填上內地稅則號列

 

     工貿署提醒商號在申請原產地證書時,要使用內地2004年稅則號列。根據《安排》,商號在申請原產地證書時,須填上適用的內地稅則號列。

 

     該374個稅則號列及相關的原產地標準,載於「《安排》下先期降稅貨物的2004年稅則號列,產品名稱及原產地標準表」。

 

     欲下載該表,請按此處,或於工貿署來源證科客戶服務中心索取。

 

     業內人士在申請原產地證書前,應仔細閱讀「商號使用電子數據交換方式遞交原產地證書申請須知」。索取有關須知,請按此處

 

     由12月30日開始,商號可透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向工貿署或5家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機構的其中一家遞交原產地證書的申請。

 

     有關原證地證書的詳細申請程序,請按此處

 

     查詢請電3403 6432或2398 5525;傳真:2787 6048或電郵: cepaco@tid.gov.hk




返回頁頂
* 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