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今公布,本港在2001年,從離岸貿易賺取的收入升8.7%,至920億元。其中從商貿服務賺取的毛利升12.4%,為794億元。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賺取的佣金則下跌9.9%,至125億元。
雖然2001年全球經濟倒退,但香港從離岸貿易所賺取的收入仍錄得可觀升幅;所涉及的貨物價值也繼續增長,反映離岸貿易對促進香港經濟增長愈趨重要。
2001年商貿服務涉及的貨物銷售價值為8,855億元。同年貨物轉口價值為13,275億元。2001年商貿服務所涉及的貨物銷售價值,較2000年增7.2%,同期貨物轉口跌4.6%。
按服務輸出市場分析,中國內地是商貿服務安排最主要目的地,佔貨物銷售總值40.3%;其次是美國(18.6%)、日本(7%)、南韓(4.5%)及英國(3.3%)。
就商貿服務所賺取的毛利而言,中國內地所佔的比重最大,為37.8%,其次是美國(23.7%)及日本(7.2%)。
離岸貿易所涉及的貨物不會運入或運出香港,包括「商貿服務」及「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從離岸貿易所賺取的收入,包括提供商貿服務賺取的毛利,以及提供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所賺取的佣金。
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是指按外地買家或賣家要求,安排購買或銷售貨物的服務(包括尋找貨源、市場推廣、商討合約及價格、搜集貨物樣本及足夠的貨量、裝運、檢查及安排訂購事宜),涉及的貨物從外地賣家買入,然後售予外地買家,毋須進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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