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4月7日
租務管制
*
九成意見支持放寬租管
*

     政府收到360份有關「放寬租住權管制」的公眾諮詢意見書,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意見支持一次過全面撤銷《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香港法例第7章)內有關租住權管制的規定。

 

     公眾諮詢在今年1月至3月期間進行,共收到360份意見書。及後一項電話問卷調查,也成功訪問約2,000人。

 

七成意見贊成全面撤管

 

     在意見書中,約九成支持政府放寬規定,其中約七成贊成一次過全面撤銷保障。電話調查的意見相若,六成三受訪者支持放寬條例。

 

     房屋署副署長(策略)鍾麗幗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匯報諮詢結果時表示,贊成放寬規定的意見認為,本港私人物業市場供應充足,租金近年已大幅下調,故租住權保障已不合時宜。

 

     在公眾諮詢期間表達意見的人士中,接近七成五認為應撤銷在非住宅租約中,終止租約的最短通知期限的規定。

 

     他們認為,租約既是由業主與租客雙方協議而成,毋須再刻意規管續約通知。

 

虛報資料租客應負刑責

 

     鍾麗幗指出,約三分之二意見書支持規定租客須向業主提供個人資料,申報虛假資料者,須負上刑事責任。

 

     意見書中超過九成人士認為,目前條例中對分租租客的保障已足夠。

 

     放寬租住權管制的修訂條例草案6月呈交立法會審議,這次諮詢結果將上載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網頁。




返回頁頂
* 防治非典型肺炎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