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天(6月17日)宣布,由2009 - 10學年起,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的學費減免上限,將每年調整,令家長在選擇幼稚園時,有更充足的選擇;措施有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
當局會按參加學前教育學券計劃合資格兌現學券的半日制和全日制非牟利幼稚園每年的加權平均學費,調整幼稚園的學費減免上限,讓經濟上有需要的家庭,可在學費減免上限之內,有更多收費相宜的幼稚園供他們選擇。
目前,半日制和全日制幼稚園學童的學費資助額上限,分別設定為每人每年16,000元和25,400元。在2008 - 09學年,學券計劃為全港約820所或85%幼稚園的117,000名學童,提供直接的學費資助。
經濟上有需要的家庭,除可獲得學券的學費資助外,還可透過學費減免計劃申請額外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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